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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镇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简报(第3期)

浏览次数:-作者: 罗浮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12-29 20:49:24

罗浮镇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简报

第3期

罗浮镇编 2016年12月24日

12月24日案件交办查处工作情况

截至12月24日18时,我镇已收到市转交办案件第21批次两宗。经核,编号 来信32 案件情况部分属实,编号 来信33 案件部分属实。采取责令立即改正2家。

一、案件具体办理情况

(一)第21批来信32号(不是重点案件)。

12月24日,我镇组织巡查人员到小佑村野猪坪、大槐塘、勤光村北田巡查监管,未发现偷采稀土行为。

下一步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稀土矿点死灰复燃。

(二)第21批来信33号(不是重点案件)。

12月24日,督促兴宁市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填埋一池一沟;减少存栏数102头,督促兴宁市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在尽快办理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下一步工作措施:继续督促两家养猪场完善好排污设施。

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

在罗浮镇人民政府网站对交办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http://luofu.xingning.gov.cn/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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