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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罗浮镇国土所 信息来源: 转自罗浮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4 10:30:00

申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公告

罗浮镇村民赖新妹在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由原村委会安排使用至今的141平方米宅基地,位于罗浮镇浮北村。现经所属村民小组、村委会证明,并经所在镇调查审核,赖新妹使用的宅基地一直由其本人使用至今,未进行过改建、扩建,现赖新妹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予公告。若对上述用地的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等使用事实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兴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股)或罗浮国土资源所反映。
公告时间:30天(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4日)联系电话:0753-3451232
罗浮国土资源所电话:0753-345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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