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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05 09:09:32

  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5〕15号)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方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

  3、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4、石马镇户籍。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主要负责兴宁市石马镇虎石村、向前村、三联村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四、聘用岗位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人)

工作内容

月薪(元/月)

虎石村保洁

2

保洁工作

1750

向前村保洁

2

保洁工作

1750

三联村保洁

1

保洁工作

1750

  五、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录用人员如每月的出勤考核通过,合同到期后按实际情况予以续聘。

  六、报名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于2026年8月12日-13日到石马镇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彩照2张;

  3、现场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

  联系电话:0753-3562768

  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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