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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MB2D253184/2021-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1-29
名称: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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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7.《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医保局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局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xingning.gov.cn/zfjg/ybj/index.html

  电话:0753-331986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更新周期

责任部门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动态更新

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样表、在线申请地址

动态更新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年度报告

每年

办公室

2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照片、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的设置、级别及职责

动态更新

办公室

下属单位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级别及职责

动态更新

办公室

3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或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和其他单位联合制定的文件和主动公开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动态更新

各股室、医保中心

4

工作动态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重要动态、局领导活动要闻、媒体热点等新闻信息

14天

各股室

5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每年

办公室、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医保中心

6

其他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动态更新

各股室、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