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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MB2D253184/2021-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09
名称: 12月起实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来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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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实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来了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

  近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该文件对基本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进行了规范,在全国层面上统一了经办流程,规范了待遇衔接。哪些人可以办理基本医保转移接续?具体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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