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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充电学习《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浏览次数:-作者: 城综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17 09:29:01

今年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我市的《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将我市城市管理提升到新的高度,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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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条例》对于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了让新条例更好的实施,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本次学习会由市城综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浩灵主持召开,并由执法监督股股长、工会主席陈桂林主讲,会上,主讲人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条例的条文内容进行剖析解读,并通过举实例的方式,让长期坚守一线的执法人员更容易、更直接学习到条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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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后,黄浩灵同志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让城市管理工作踏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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