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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摆卖疏导点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作者: 城综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16 11:38:00

为有效缓解我市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市城综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城区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临时摆卖疏导点,制定《临时摆卖疏导点管理规定》。

从去年起,市城综局在城区共规划6个流动摊贩,他们分别是:和山河西路临时摆卖疏导点、广场山歌亭临时摆卖疏导点、西沿江路至上华桥段临时摆卖疏导点、永兴路临时摆卖疏导点、榕堤路临时摆卖疏导点、东风路临时摆卖疏导点。

临时摆卖疏导点是让流动摊贩可以在规定的位置进行摆卖经营活动,但是,为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在经营中需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临时摆卖疏导点管理规定

一、各经营户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临时规定区域(线)内摆卖物品,不得乱搭建,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畅通。

二、一档一户。经营户不得以亲属及其他名义多占摊点,且每个摊点均不能专供固定经营者使用,须先到先摆,早上6点以前、晚上9点30分以后不得在摊点经营(堆放)商品货物及其他设施。

三、经营户必须自备卫生保洁器具,不得乱倒垃圾等废弃物,应做到人走地净。

四、经营户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扩音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五、经营户允许从事蔬菜档、豆腐档。其他一律不得经营。

六、如违反管理规定,将取缔摊位经营资格。

经营时间:6: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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