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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7 17:45:40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市委、兴宁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新的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情况

  1月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东同志主持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相关内容。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观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2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东同志主持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行政执法和相关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以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市委、兴宁市委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一是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兴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县镇村绿化专班城区绿化组牵头作用,紧盯目标,完成乔木种植17961株,完成率180%,新增绿化长度约48.22公里,新增绿化面积约8.58公顷。二是推进民生市政工程项目建设。2024年,我局在建市政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2.84亿元。其中,海燕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南济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完成。和山河护栏改造工程项目、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二期、三期)正有序推进中。三是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累计完成更换雨污井盖约45个,更换破损石凳15套,修复混凝土路面178㎡,人行道维修约2610㎡,下水道清淤约 731m³,安装雨水方栅防蚊罩75个,沥青路面维护约350㎡,标线修复约350㎡、停车位修复20个,更换新增路牌指示牌10个,交通护栏更换100多米。

  二、2024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经常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中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重点环节进行协调、督办,严格落实“述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东同志主持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精神。会议指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梅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事前信息和事后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网上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目前共对32宗行政处罚案件、162宗行政许可案件、54宗行政检查案件进行了公示。

  2.规范执法文书工作,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方面对我局32宗行政处罚案件、162宗行政许可案件、54宗行政检查案件的案卷卷宗进行自查。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均能做到案卷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基本清楚,裁量适当,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部分基本规范。

  3.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我局新进执法人员及执法证有效期不满一年的人员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时申领执法证,及时注销已退休、已调离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证;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

  4.推动用好“粤执法”办案平台。10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粤执法”无纸化办案培训会,机关各股室、城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各中队骨干共20余人参加。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应用平台执法的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三)依法开展城市管理

  一是大力开展市容秩序整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纠正乱摆卖9300多人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1400多个。二是持续推进城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逐街逐路、逐户逐块的排查方式,深入排查辖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安全隐患。清理活动广告招牌280多块、横幅540多条,拆除户外广告招牌及装饰性广告297宗1433平方米。三是强化建筑余泥渣土管控。实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先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车辆抛洒滴漏行为。累计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1宗、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1宗,排查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共14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6宗罚款3800元。四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累计发出查处违法建设函7份、违法建设监管情况通报70期;拆除或局部拆除新增及存量违法建设58宗次,拆除面积约7500平方米。五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共审批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143宗,收取费用3844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11宗;办结行政许可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事项3宗,完成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安全评估报告备案3宗、应急预案备案2宗;累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2份(宗),没收违法所得477477.7元,罚款1856335.01元,共计2333812.71元。

  (四)依法推动执法公正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城综局党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表,对兴宁市城区管道燃气用户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新一轮兴宁市城区垃圾清运及东区清扫保洁作业项目等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按程序审核报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复议答辩工作。在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或上级政府提交答辩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由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证明书,委托被诉行政行为的案件承办人出庭应诉,陈述案件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在收到人民法院或上级政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判决或裁定。今年本单位行政诉讼1宗,行政复议5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宗。

  (五)依法筑牢安全屏障

  一是推进管道燃气更新改造,提升居民用气水平。完成2024年度兴宁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项目,为我市15655户更换了瓶装燃气橡胶软管。推进实施城区管道燃气用户设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投资1939.55万元,涉及改造用户22040户,目前已完成约12800多户设施改造。二是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牵头开展全市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培训覆盖率100%。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城镇燃气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共检查燃气场站和供应点139家(次),出动检查人数390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5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到目前为止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依法打击“黑气”。今年以来,查处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7宗,查扣钢瓶128个,查处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设施1处和违规占压燃气管道3处,共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2万元。四是强化隐患闭环管理。持续跟进2023年第三方安全评估发现我市4家燃气企业存在的194个安全隐患问题,对照隐患情况逐条进行复查,确保隐患真正消除,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目的。

  (六)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持续改进,成效明显。一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城综系统全面推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实行指纹、面部识别打卡,实行异常考勤报备制度,举办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会1场,各部门内部进行执法知识轮训12次,参训200余人,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城区人居环境大提升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油烟污染、社会噪声污染、违法建设、建筑余泥渣土等治理力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一是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城市执法力量薄弱。二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学习,缺乏系统的理论培训,难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执法人员常年负担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高压力工作,经常错时延时和节假日加班,休息时间少。

  (二)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不够,一些城市管理领域顽瘴痼疾影响市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城市治理长效机制还存在短板,城市日常监管的韧劲和整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部门沟通联系有待加强

  城市管理许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作战,靠城管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形成有效管理。如“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私搭乱建查处、违法建设监管、垃圾分类、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都需要各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才能彻底整治到位。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思想建设,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

  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正面导向作用,扩宽宣传渠道,改善宣传方法,提高宣传层次。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新闻报道、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等方式,有效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主动参与,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油烟污染、社会噪声污染、违法建设、建筑余泥渣土等治理力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一是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持续践行“721”工作法,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用好数字城管平台,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根据划定的责任区域、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托网格化执法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定期通报治理违法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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