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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5 11:27:07

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美兴宁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与人居环境质量,为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深化党建引领植绿护绿,全面推进城区绿化建设

1、以 “党建红” 引领 “生态绿”,助力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组织约120人次赴党组织挂钩村径南镇双梧村,种植香樟100株,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的生态理念。

2、开展 “爱绿植绿护绿兴绿” 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企业代表70余人次,在宁江公园(宁江新城八期后门侧草地)种植香樟树66株,以实际行动带动全民参与绿美建设。

3、依托各类宣传媒介和平台,开展多形式绿化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对城区绿化建设的认知度与认同感,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增强群众爱绿植绿护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4、加大城区现有绿地缺失补种、加密增绿和微改造力度,推动绿化全覆盖建设;高标准实施福兴安置区侧50米绿地人大林配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打造特色主题公园,组织近60人种植香樟、紫花风铃木、黄花风铃木、宫粉紫荆等乔木39株,持续提升城市绿色空间绿化美化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抓实城区环卫管护与项目建设工作

我局共管理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面积约387.26万㎡清扫保洁面积、19座公厕、9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无害化Ⅱ级填埋场1座(于2021929日关停,待全面封场)、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全年无害化处理全市生活垃圾约17.38万吨、处理率100%,严格落实清扫作业制度,以 “人工 +机械、清扫+冲洗” 模式保障城区不同路段常态化保洁,规范环卫设施清洗、垃圾封闭收运及公厕、中转站管理,辅以考核倒逼作业成效;建立常态长效宣传机制,多渠道宣传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规定,对不规范丢倒行为开展教育劝导与处罚。同时,全面落实生态环保防控举措,每日出动2部雾炮车、4部洒水车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冲洗降尘,加强河道周边保洁并规范垃圾收运,扎实开展宁江水口水洋断面水质超标整治,每日安排人员分三班巡查相关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完成2座中转站污水排放设施改造、2个收集点污水管道疏通,为9个未接管网收集点布设污水收集管,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不外排;规范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运营,做好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封场管护,落实24小时三班巡检,全年处理渗滤液76162吨且环保检测结果显示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强化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常监管,执行月度考核与不定期检查,要求企业每月按时提交垃圾进场量、垃圾有效处理量、污水产生量及处理量、飞灰产生量及处理情况(去向)、炉渣产生量及处理情况(去向)、发电量、检测资料及其他运行资料,确保及时掌握项目运营情况。此外,持续推进环卫重点工作,开展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整治试点,全城区共优化整改387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其中今年以来优化整改官汕路、兴佛路、团结路共224个生活垃圾收集桶),极大带动广大市民群众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同步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配套设施项目,完成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并开展设计工作,积极申请各类资金破解项目资金缺口难题。

(三)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制订《兴宁市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兴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方案(2025–2027年)》,建立各行业协同并进、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2、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契机,制订《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兴宁市活动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2025年,会同城区三个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市级志愿宣传活动2次,指导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基层宣传活动292场次,发动志愿者15624人次,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参与率。

3、强化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社区、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督导检查,指导相关单位按规范开展工作。

4、巩固垃圾分类全覆盖成效,指导街道、社区全面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进刁坊镇刁新社区、兴旺社区2个新成立社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新增覆盖11个居民小区。

5、推进 “两网融合” 建设,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通过 “互联网 +回收” 等模式在城区小区投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箱169个,月均回收废旧纺织品等低值可回收物5吨;在公共场所、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桶,在城区9个垃圾中转站设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提升可回收物环卫收集能力。

(四)城区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主要工作

1、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

一是完成城区燃气管网全面摸底,摸清运营市政管道96.94公里、庭院管道50.58公里、立管管道133公里,无使用20年及以上的管网;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4476户居民免费更换老化橡胶软管、570户加装减压阀、107户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三是推进城区管道燃气用户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完成约18500户居民设施改造,含更换连接软管(金属波纹管)、加装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及自闭阀等;四是督导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设施标准化建设与运维,落实防腐、防撞、通风、监测等防护措施,推进瓶装燃气供应站规范化整治,优化布点、严控风险,保障气源稳定、输配安全。

2、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6家燃气经营企业签订《2025年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健全安全责任清单,推进常态化安全检查;二是聚焦管网、居民用户、餐饮等重点,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专项整治与“回头看”,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开展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排查整治,共排查在建施工项目4个,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四是严厉打击 “黑气”,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4宗(其中1宗正在查处),行政处罚罚款10.5万元;五是6月组织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演练观摩会,21人参加观摩,提升应急协同和抢险实战能力;六是开展燃气安全 “五进” 宣传活动 45场,发放宣传资料3.9万余份,入户检查宣传约14.10万户,入户安检率达99%,普及安全用气和应急知识。

(五)规范建筑垃圾监管,严控源头污染

为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兴宁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2025年,共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5宗、排放证7宗,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18宗,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含渣土运输车污染路面)7宗罚款1400元。

(六)强化执法监管与日常管控,抓实环境治理与民生诉求

严格落实《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兴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通知》(兴市明电〔20223)文件要求,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社会生活噪声巡查管理、宣传、劝导等工作,负责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社会生活噪声末端处罚工作。2025年,共处理城区社会生活噪声、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信访投诉案件776件、查处乱丢倒生活垃圾处罚1200元。

(七)做好基孔肯雅热蚊虫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兴宁市关于开展“防蚊灭蚊防控蚊媒传染病”主题爱国卫生行动的通知》兴市爱卫函〔20253号精神,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清除蚊虫孳生地,有效防控蚊媒传染病,积极组织人员参与“防蚊灭蚊防控蚊媒传染病”主题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清杂整治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方面。“网格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够,部分门店对“门前三包”责任不够清楚,没有积极履行包门前卫生的责任;市民乱丢倒垃圾现象仍然较为严重,道路两旁车辆乱停乱放增加了清扫保洁难度;环卫设施邻避现象严重,导致违规拖移垃圾收集桶情况时有发生,保洁成效难以持续巩固。

(二)环卫基础设施方面。一是尚未完善配套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等设施设备,对我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影响较大;二是垃圾中转站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站内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且陈旧落后,所有垃圾中转站均为混合转运,缺乏垃圾分类压缩转运、设施清洗存放等综合功能的中大型中转站。

(三)源头治理缺失,末端执法难以见效。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多源于规划选址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等源头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缺乏统筹规划和源头管控导致行政效能低下。仅依靠我局的宣传劝导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信访矛盾持续积累。

(四)职能边界划分不清,部门脱节严重。在处理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作方面,我局仅被赋予行政处罚职权,相关行业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的缺位,违法情形和监测排放油烟、噪声超标等违规线索移送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群众反复投诉、信访矛盾持续积累,源头管控断层、末端执法无法形成闭环,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五)建筑垃圾联动协调不足。在推进企业及政府部门相关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中,部分涉及工程建设的企业及政府部门,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也未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核准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城区环卫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持续做好城区卫生清扫保洁、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和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和考核工作,坚持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环卫市场化企业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相关排放值环保达标。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兴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收运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进度,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推进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城市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争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三)助力推进宁江河水口水洋断面水质提升。聚焦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城区垃圾中转站环卫作业污水处理等问题,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巡查工作机制,加强巡查监管,避免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确保城区沿河沟路面垃圾不入河、环卫作业污水收集处理到位、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出水水质环保达标排放。

(四)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针对城区乱丢倒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手段,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规范处置等工作。同时加大对主次干道、国省道、储备土地地块等重点路段场所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水平。

(五)推动明确监管主体,厘清职能边界。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处罚”的闭环管理,打破部门单打独斗局面,破解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脱节问题。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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