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城综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城综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28 14:43:22

2018年度,我局根据《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兴发〔2017〕8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文明、美丽、幸福兴城为目标,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执法,推动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关心重视,为法治单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为深入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成立由刘坚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刘天华副局长、李永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综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层层抓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认真制定《城综局关于实行执法普法 依法治理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制定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兴宁市城综局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等文件,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建立普法台账;印制了普法宣传画册,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守法意识。

二、推进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单位建设关键环节

(一)抓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于今年1月底完成了挂牌和换装仪式;二是积极筹备数字化指挥平台建设。

(二)制定并用好权责清单。

通过认真梳理、编制完成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事项清单》,并以市政府名义予以公布,推进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全面依法管理和依规执法。

(三)积极组织执法知识培训考试。

一是积极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经过全省统考,参考人员全体通过,取得优秀成绩;二是组织全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到梅州参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全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兴宁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培训。

(四)做好规范化执法工作。

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注重培养证据意识,用好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完善好执法公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工作,提升案卷质量。

(五)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执法普法学习宣传宪法普法行动,充分利用各部门的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掀起学法、守法、用法活动高潮,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三、存在问题与困难

)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城区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职能有待理顺并划转。

(二)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城市执法力量薄弱。

)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需要统筹解决。

(四)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的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兴宁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城管执法人员身份编制和职级晋升梳理工作,为理顺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做准备;二是在尚未解决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场所的条件下,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

(二)做好《兴宁市城乡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兴宁市城区围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相关工作。

(三)结合创文创卫和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年12月1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