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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15:33: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召开了多次专题党组会、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具体整改任务,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好整改。局党组书记牵头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讨论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并亲自审定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期间,曾多次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工作思路,表明工作态度,争取工作主动;同时,广泛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相关同志意见建议,制定下发了《中共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聚焦问题,破解整改难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深挖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思剖析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完善整改措施。通过对照检视,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切实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巩固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局作风转变,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会议,坚决做到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真正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是按照《2023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要求,年初局党组制定相应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坚持线上学与线下学、个人学与集体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2.针对“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学习,压实领导责任,把传达学习的责任压到“一把手”身上,带领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精神实质和要求,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来如遇局主要领导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针对“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二是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兴市府〔2021〕9号)文件,修订完善《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层级工作责任,织密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巡查管控网络。

  三是对违法建设监管力度不够,履职不够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重点工作建设推进力度不够,成效亟待提升”的问题

  项目已完成可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准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将按程序实施,力争早日动工建设。

  5.针对“市容管理监督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2023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城市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从完善制度建设上补短板、堵漏洞,在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上强弱项、扬优势,确保按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制定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城市“六乱”治理,常态化对城区主次干道组织开展利用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行动。

  三是制定完善《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

  四是合理布置交通疏导方案,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加大频次对各项市政设施组织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并对城区103条主次干道的停车位进行排查,对设置不合理、市民私自改变性质的停车位进行整改。

  五是制定《园林路树修剪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城区行道树检查工作,重点排查高华路、官汕三路、人民大道、宁江路等主次道路存在行道树遮挡路灯的情况并进行了修剪。

  六是加强公共地段市容环境管理,督促相关主体责任人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七是印发《关于印发〈兴宁市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统筹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6.针对“数字城管中心未发挥出应有效能”的问题

  一是加大“内扩外联”力度,在目前覆盖率基础上,增加信息采集的密度和力度,形成视频监控盲点的有效补充;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控视频,逐步减少视频监控盲点,提高覆盖率。

  二是不断提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案件的“质”和“量”。通过信息采集员现场采集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上报。

  三是严格按照《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树立城市管理队伍新形象。

  7.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制定印发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等部门负责人及管理项目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会议,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演练。

  8.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及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邀请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讲师团讲师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培训。

  二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燃气行业、户外广告招牌、园林绿化、路灯亮化设施、垃圾处理中转站及黄坭坑垃圾填埋场等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形成工作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每月随机抽取燃气场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提高对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严肃性、严谨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好各类合同,杜绝新旧合同出现空白期现象。

  9.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提交党组会议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二是局属各单位的各类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提请行政会议、支部会议进行研讨,并列出各类支出事项的具体金额做好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记录工作。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按照《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3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检查和通报,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系统各单位意识形态阵地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结合兴宁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对单位所辖的党员活动室、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全局范围内的党建标牌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形成排查情况报告。

  三是按照《2023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化理论知识武装,注重理论成果的转化运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将学习主题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学习笔记,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本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1.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以上,年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一盘棋、常态化抓落实的良性循环局面。

  12.对“局机关及其下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购买的办公设施设备凡应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当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新春节日氛围布置项目的验收,确保灯笼悬挂与验收数量相符。修订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规定汇编。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制度,规范化开展城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兴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三是严格按照《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杜绝出现使用工会经费报销餐费现象。同时,全面开展工作自查,做到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提高工会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工会经费安全有效使用。

  四是制定印发《兴宁市路灯所仓库管理工作制度》,建立LED路灯灯具维修出入库台账,由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对仓库进行整理、盘点,分类摆放整齐,确保账实相符。

  五是制定印发《兴宁市城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六乱”整治工作规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余泥清运监管,做到账单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制度等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备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规范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的配备,按程序规范选举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及选票。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素质,提升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14.针对“党费收缴情况统计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和党费收缴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指导,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二是对党费收缴进行了重新梳理,对缴纳不足的进行补缴。

  15.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执行机构编制相关工作条例,对全局混编混岗情况进行了排查,并根据“综合权衡、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抽调局机关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管理规定》,规范编外人员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培训考核、辞职辞退、劳动争议等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遵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环节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

  四是制定《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6.对“共青团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落实“推优”入党制度,积极向党组织按程序推荐表现突出的团员。

  二是按照《广东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指定团支部委员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并向团员公布了团费收缴情况。

  三是团支部严格按规定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17.对“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党组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记录员如实记录党组会议讨论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和列席情况、讨论事项、党组成员意见、议题表决结果,会议记录完成后及时进行锁口。

  二是针对相关同志对照检查材料存在大面积雷同,存在“走过场”现象进行谈话提醒。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精心准备,深刻对照查摆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决杜绝材料照搬、照抄、雷同等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久久为功,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工作质效。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信访、学习议事、上下班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曾尚权;电话:3334805;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人民大道西2号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楼办公室;电子邮箱:xnggj@126.com。

  


中共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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