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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3年7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4 15:42:21

        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兴城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梅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征程兴宁现代化建设的具体部署,动员全市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抢抓苏区融湾先行区(兴宁片区)建设机遇,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全力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兴宁篇章。

        全会听取了宋才华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全会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和梅州市委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及省委书记黄坤明来梅调研指示要求和梅州市委书记马正勇来兴调研工作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融湾建设”蹄疾步稳,“百千万工程”顺利开局,绿美兴宁有力有效,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

        全会强调,全市上下要紧扣总书记对广东发展的殷切期望,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广东走在前列一以贯之的重要要求,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和动力,准确把握兴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机遇,全面把握兴宁高质量发展的方法和路径,切实担负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兴宁使命。

        会议强调,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市委“八个方面展现新作为”的工作要求,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点任务,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致力在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体经济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工作、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文化强市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社会基层治理等九个方面跑出加速度,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兴宁实践。

        会议强调,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筑牢思想根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全会强调,要一心干事、扛牢责任抓落实,上下同心对标干、扑下身子务实干、知责担责拼命干,推动全市上下形成苦干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一心为民、牢记宗旨抓落实,当好群众“领路人”、办好群众“心头事”、画好共建共治“同心圆”,让老百姓的幸福看得见、摸得着、更可靠;要团结一心、汇聚合力抓落实,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向发力、工作上同频共振,众志成城求突破,齐心协力谋发展;要立足当下、稳扎稳打抓落实,逐一盘点、查缺补漏、比学赶超,跑出加速度,创出新业绩。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和梅州市委工作部署,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兴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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