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财政局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月活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8 09:01:34


  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2021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中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清单制管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旦失信行为反映到信用记录中,将会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12月初,我局开展了面向社会公众的诚信宣传活动。

通过LED屏滚动播放标语,到福兴新联村等地与群众面对面互动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了企业和个人的哪些信息会建立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行为有哪些惩戒措施等知识,传递“我的信用我做主”的价值观念。

原来欠缴费用的信息会被记录啊!还会影响我坐车和小孩上学?那看来我得好好维护我的信用了!”福兴新联村的一位大叔感慨地说道。

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是由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行为决定的,只要每位居民能做到定期在信用梅州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及时修复失信行为,诚信经营、依法缴费等,就可以维持良好的个人信用。

此次活动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覆盖力和影响力。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
盛世上灯 家国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