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和《中共兴宁市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明电〔2021〕71号 )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兴宁市2020年项目支出和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关于兴宁市2020年项目支出和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