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07 15:21:56 |
按照2024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兴宁市财政局拟于2024年6月(具体时间另定)召开《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参加人员9-11名。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社会公众人员2-3名,听证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和与听证有关的利益相关方1-2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市人大和政协推荐,市财政局聘请;
(四)兴宁市政府部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司法)4名,由相关单位推荐,市财政局聘请。
二、具体报名办法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兴宁市工作和生活的公民,愿意成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6日期间,可持有效证件到兴宁市财政局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兴宁市财政局资源环境股。
联系电话:3255831。邮箱:xnczjbgs@163.com
特此公告。
兴宁市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