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7 15:25:50 |
按照2024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兴宁市财政局决定召开《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定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兴宁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举行。
二、本次听证会听证要点:《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市财政局工作人员陈梦磊、温倩倩等2位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9人,由下列人员组成(排名不分先后)
(一)社会公众人员(3名):曾倩倩(永泰华庭)、胡绍良(文峰新城)、曾晶晶(兴宁市东城路);
(二)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刘怀春(兴宁市人大代表)、赖绮思(兴宁市政协委员);
(三)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名):陈洁(市自然资源局)、钟国华(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彭丽文(市司法局)、张平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上共9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本次听证会。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兴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
兴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3255831,传真:3261520。
兴宁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