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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3 16:10:57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地方志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地方志事业稳步发展。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一是采取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办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学习载体,通过专题学习、观看视频、领学原文等教育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准确领会法治理念精神,真正让依法治国新理念入心、入脑。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干部在线学考,不断提升全办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地方志发展的实际能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的宣传贯彻,不断推进依法治志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决策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办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敢于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深化法治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我办认真履行普法职责,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情网栏目内容和“方志兴宁”微信公众号推文,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地方志普法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办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全办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纳入2024年学习计划。二是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带头尊法学法。把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学法活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教育仍需加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普法宣传仍需加强。地方志法规条例较少为民众所知,需要依托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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