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3 08:53:20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地方志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地方志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兴法治办〔2023〕18号)要求,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决策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办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采取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办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学习载体,通过专题学习、观看视频、领学原文等教育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准确领会法治理念精神,真正让依法治国新理念入心、入脑。
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干部在线学考,不断提升全办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地方志发展的实际能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的宣传贯彻,不断推进依法治志工作。
(三)敢于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布权力清单(不含行政处罚),本办共有行政许可1项,行政奖励1项。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认真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间。
三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梳理“双公示”工作结果公示目录清单。
四是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情网栏目内容和“方志兴宁”微信公众号推文。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办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全办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纳入2023年学习计划。二是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带头尊法学法。把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学法活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教育仍需加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普法宣传仍需加强。地方志法规条例较少为民众所知,需要依托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