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1:34:01 |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3月22日起至6月21日,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和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设在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一楼以及下属单位办公楼门口;联系电话:1802771312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