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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大力实施“六大工程” 推动梅州苏区融湾发展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04-06 09:12:00

  日前,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围绕国家赋予梅州的“一区两城”战略定位,深入推进苏区振兴、融湾入海“两大战略”,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推动梅州苏区融湾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方案》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家层面出台的《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全面实现发展目标,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方案》明确,要大力实施产业引领、基础支撑、改革赋能、开放合作、民生改善、政策保障“六大工程”。

  产业引领方面,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生态,深度嵌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高水平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平台。力争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增至300家以上;先进材料产业集群产值超600亿元;构建“两主四辅”铁路货运枢纽布局,规划建设8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一批城乡货运节点;以及实施产业园区“七个一”工程、加快梅州国际无水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等。

  基础支撑方面,要构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交通网络,提升融湾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积极融入“数字湾区”。力争2024年6月底前开通运营梅龙高铁,2027年3月底前瑞梅铁路建成通车、推动梅州至武平高铁、汕梅(汕昆)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重要线路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做好光伏、储能等能源项目并网工作;加大5G建设力度,力争2025年实现5G网络全市全覆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改革赋能方面,要衔接粤港澳大湾区规则机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创建省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围绕开办企业、登记财产等15个领域量化指标,复制推广珠三角先进经验做法;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和“一照通行”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交地即开工”;制定建设新时代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人才振兴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人才奖励计划等。

  开放合作方面,要协同赣南、闽西等周边区域深度融湾,深化与港澳交流合作,协同参与国际经贸文化合作。包括支持省际边界县(市、区)加强与邻省邻近地区交流合作,开展“港澳客商梅州行”经贸文化交流活动;高水平办好世界客商大会,积极参与中欧区域政策合作,加强“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吸引日韩产业落地梅州等。

  民生改善方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给地,打造文化传承和休闲旅游目的地,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包括引进大湾区大型连锁企业和批发市场进驻梅州;大力发展客家预制菜产业,力争到2027年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力争到2026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吸引大湾区资本、资源参与文化开发项目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政策保障方面,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和省在财政、投资、金融、人才、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梅州融湾振兴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落实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时加大对梅州的支持,落实对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的国家干线铁路、高速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资本金,免除重点老区苏区出资责任的政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中央和省1∶1比例出资的政策等。

  《方案》对各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强调要加强领导,用足政策,争取支持,强化考评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方案》提出,到2025年,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取得重大进展,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0亿元以上、制造业产值达千亿规模,与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到2027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制造业增加值比2022年翻一番;到2035年,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交通圈”“生活圈”,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记者 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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