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9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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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2020]129号 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1).png](https://www.xingning.gov.cn/img/0/107/107928/2083216.png)
附件: | 兴宁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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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服务内容和标准 |
综合管理 | 1、有完善的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3、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并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 4、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设有服务接待中心,12小时有专人负责接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6、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7、按规定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和维修资金收支帐目; 8、按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10、保持与业主沟通,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业主投诉有效处理率95%以上。 |
房屋管理 | 1、对房屋共用部分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房屋完好率98%以上;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共用部分的使用情况,区分大、中、小维修范围需要,按规定及时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它共用部分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护保养; 4、按住宅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修管理制度;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7、每年至少一次对房屋玻璃幕墙清洗,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 1、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设施设备善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完好率98%以上;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 3、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4、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有应急发电设备,电梯正常运行率98%以上; 5、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制订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管理制度完善,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7、小区道路平整、无积水,道路畅通,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标志齐全、规范,照明设备按规定时间开关、路灯、楼道灯完好率98%以上;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
公共秩序 |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对出入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分区域设置流动巡逻岗,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专人监控; 3、进出小区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停车场(库)24小时专人看护;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相应措施; 6、小区秩序良好,住户安全满意率95%以上; |
保洁服务 | 1、各类清洁设备设施配套齐全,并有专人管理,各类管理制度完善; 2、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目视地面绿地干净; 3、使用环保的清洁剂;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毒和灭虫除害; 6、环境保洁满意率98%以上。 |
绿化养护管理 | 1、有专业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2.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有园林小品,一区一景,花草木与园林小景搭配得当; 3、草地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裁补种,无杂草杂物,花卉、绿篱、树木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定期喷洒药物; 5、绿化养护完好率98%以上。 |
备注 | 根据物业服务公司各自小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服务达不到要求的,收费标准应适当下调。 |
被解读稿件:关于《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