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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4-04-21 16:03:10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有关大型骨干企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及其分工方案(粤委办发电〔2013〕9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粤发〔2013〕14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联合督办鼓励和支持全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3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有关配套措施

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结合我委职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投资

(一)优先向大型骨干企业推荐我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制定出台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水泥熟料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

(二)落实审批工作跟踪协调机制,对已上报国家待批大型骨干企业投资项目,强化跟踪对接,积极做好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尽快审批我省重大项目。

(三)贯彻实施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出台我省的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目录,以及项目备案、项目监管等配套文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优化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环境。

(四)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予以扶持。

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结构调整

(五)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汽车、装备制造等大型骨干企业扩大规模,建设高附加值、低能耗的项目,对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的汽车、装备、石化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申报相关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六)研究制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积极引导大型骨干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推进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优先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内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推荐。

三、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研发及产业化

(七)积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对符合条件的实验室,认定为省级工程实验室,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八)大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以及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专项,鼓励和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加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生产力度,和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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