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发改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10-28 10:48:22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罗岗镇罗中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二期)的批复
兴发改﹝2019﹞ 147 号
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提高罗岗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益,现同意你村实施兴宁市罗岗镇罗中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二期)。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481-44-01-055694。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罗岗镇罗中村农民街78、80、82、84号门店楼顶,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一个规模为40.26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设备包括:305W中国英利太阳能组件多晶132片A级、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并网系统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发电量约5.7万度。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算为32.99万元(其中建安费32.7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省级扶贫专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