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12-20 09:43:22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罗岗镇元潘村
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二期)的批复
兴发改[ 2019 ] 184 号
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提高罗岗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益,现同意你村实施兴宁市罗岗镇元潘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二期)。 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481-44-01-082765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罗岗镇元潘小学教学楼楼顶,总面积约140平方米,建设一个规模为24.18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设备包括:310W中国英利太阳能组件多晶78片A级、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并网系统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发电量约3.48万度。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省级扶贫专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