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0:36:34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发改〔2021〕5号
一、根据《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1号)和《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社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后备技能型人才,原则同意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
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米寨校区(兴宁市米寨)、洪溪桥校区(兴宁官汕一路35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83-01-075435。
二、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2522.66万元,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明确项目资金来源。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米寨校区、洪溪桥校区进行提质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7089.01平方米,米寨校区建筑面积约2636.0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实训大楼、智慧图书馆、球场改造、配套建设标准校门及场地道路等设施、设备购置等。洪溪桥校建筑面积约44453.01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报告厅、风雨操场、综合楼、门楼值班室、地下室等,同时建设场地道路等配套设施。
四、本文件只作为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依据。土地征收储备工作,请按土地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开展。
五、待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成熟、相关条件具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未经我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不得开工建设。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