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5:25:34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水口镇荷树村
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四期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10号
一、为推动水口镇荷树村的脱贫工作,增加贫困户的收益,原则同意你村委托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宁市水口镇荷树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兴宁市水口镇荷树村村委楼顶,总面积约250平方米,建设规模约为35.88KW。设备主要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热镀锌支架、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并网系统等。预计年发电量约为5万度。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1-441481-04-01-313472。
二、项目总概算价为20.78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用19.36万元;监理等其他费用1.42万元。资金来源:由帮扶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捐赠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