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11:11:28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罗浮镇人民
政府五期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24号
一、为推动罗浮镇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增加集体的收益,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五期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兴宁市罗浮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楼顶,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建设一个总规模为93.24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主要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预计年发总电量约为14.9184万度。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3-441481-04-05-814908。
二、项目总概算价为67.72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用63.92万元;监理等其他费用3.8万元。资金来源:由631专项资金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