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09:11:3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的规定,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定)召开兴宁市兴新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参加人员17人,设旁听人员和记者席。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9名,听证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1名,由新陂镇政府推荐;
3.新陂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由新陂镇政府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4.专家学者1名,由新陂镇政府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5.新陂镇政府部门(水务、法制、环保、财政)4名,由新陂镇政府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名,旁听人员面向社会自主报名,按照报名顺序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2名,由新陂镇政府邀请出席。
二、具体报名办法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新陂镇工作和生活的公民,愿意成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8日期间,可带持有效证件到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名。
报名地址:兴城中山东路1号政府大院内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209房)价格收费管理股,联系电话:3332996。
特此公告。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