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16:44:39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
新陂、叶塘“两镇五村”乡村振兴示范
项目亮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36号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兴宁市新陂、叶塘“两镇五村”乡村振兴
示范项目亮化工程初步设计图概算书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有效消除新陂、叶塘“两镇五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成后因缺乏路灯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隐患,结合将新陂、叶塘“两镇五村”麻岭河生态景观带及周边景点打造成AAAA级景区的实际,根据兴市府办会函〔2021〕25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局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宁市新陂、叶塘“两镇五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亮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沿线总长度6500米,主要安装6米高低双臂路灯共130套、8米单臂路灯共15套。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4-441481-04-01-782056。
二、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145.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23.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万元,预备费9.91万元。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涉农资金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兴宁市新陂、叶塘“两镇五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亮化工程概算核定表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