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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大坪镇水口崩塌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128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26 16:47:04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大坪镇

水口崩塌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138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兴宁市大坪镇水口崩塌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止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20201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兴宁市大坪镇水口崩塌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在兴宁市大坪镇圩镇范围部分地段。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4-441481-04-01-993610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山体削坡减载土方约5.3万立方米、截排水沟1700米、锚杆23000米、构格梁9000米、植被草皮1100平方米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34.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400.39万元;设计费74万元;监理费37.34万元;其他费用223.0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426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大坪镇水口崩塌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14月26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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