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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泰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16:57:52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

泰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

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41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兴宁市泰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0745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梅州市水利水电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内容为:完善坝顶结构、重建上游护坡、齿墙、在下游坝坡培厚坝体,下游坝坡草皮护坡,重建坝面排水沟,重建反滤棱体,坝体灌浆;拆除重建溢洪道,延长陡坡段,增设消力池。更换输水涵闭设施等,重建启闭机房;防汛道路铺设砼路面,完善大坝安全观测设施,大坝白蚁防治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76-01-096990

二、项目总概算价为610.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466.51万元,勘察费22.34万元,设计费24.66万元,工程监理费17.58万元,其他费用51.38万元(含建设管理费、经济技术咨询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其他等),基本预备费28万元。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428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泰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1428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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