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4:39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
思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43号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兴宁市思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0〕745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梅州市水利水电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前坡坝护坡、完善坝顶结构,下游坝坡重新铺筑草皮,重建坝面排水沟,坝体灌浆,重建部分反滤棱体;拆除重建溢洪道进口段导流翼墙、控制段箱涵;溢洪道泄槽老旧表面整修、溢洪道下游增设护坦;更换输水涵管闸门拉杆、启闭机,修缮启闭机房,输水涵管内套钢管;完善大坝监测设施,上坝防汛道路铺设砼路面,大坝白蚁防治。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76-01-093854
二、项目总概算价为484.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4.48万元,勘察费17.55万元,设计费19.36万元,工程监理费13.17万元,其他费用48.32万元(含建设管理费、经济技术咨询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其他、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等),基本预备费21.48万元。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