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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科楼扩建项目概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06 10:00:56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

传染科楼扩项目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48


兴宁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科楼扩建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科楼扩建项目的概算。建设内容为:在现传染科楼东面向东扩建长16.2米、宽30米、高三层的楼房,一楼按发热门诊规范要求布局建设,二楼按十二间留观病房,发热门诊医务办公区等功能区建设,三楼按住院病房建设,并在原传染科楼西北角增加一部污物电梯等其他配套设施。扩建占地面积545.77平方米,总建筑建面积为1599平方米。建设地点:兴宁市人民大道南侧、西环大道东侧。

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3-441481-04-01-439489

三、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81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9万元,预备费用49.81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支持、社会捐助外,缺口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1.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科楼扩建项目概算核定表

2.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6

 

 

 


附件2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科楼扩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156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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