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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市委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07 10:04:12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市委

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老旧小区

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149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兴宁市(市委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兴宁市(市委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395105)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振兴路、兴佛路西侧。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涉及兴宁市(市委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周边道路(市委片区路341m、振兴路458m和城中村路[277m272m])及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主要有道路升级改造共1348m,道路两侧人行道、路灯、划设停车位、线缆埋地和垃圾收集分类等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项目。

三、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建设费用为23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0.00万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测量设计费、监理等费用)、预备费270.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省、梅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落实。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业务用房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此复。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7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市委片区市委宿舍、招待所宿舍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157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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