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07 10:08:29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宁新
大岭片区(和平小区、文兴花园等小区)
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1〕51号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兴宁市宁新大岭片区(和平小区、文兴花园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兴宁市宁新大岭片区(和平小区、文兴花园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兴城镇和平路、曙光南路、德昌街和台兴街。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涉及改造兴宁市宁新大岭片区(和平小区、文兴花园、怡苑小区、长兴阁、法院宿舍)周边道路(和平路500m、曙光南路563m、德昌街213m和台兴街276m)及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主要有道路升级改造共1552m,道路两侧人行道、路灯、划设停车位、线缆埋地和垃圾收集分类等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为15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建设费用为1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64.00万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测量设计费、监理等费用)、预备费136.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省、梅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落实。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业务用房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宁新大岭片区(和平小区、文兴花园等小区)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