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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10:23:24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

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202158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防洪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81-76-01-816648)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径南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河(沟)道及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6288.5公顷;修复7条排洪沟,治理12座崩岗,弃土场2个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绿;整治河长9.58公里,其中进行清淤疏浚长度4.19公里(其中宝山河干流3.86公里,荷树排支流长0.33公里),护岸整治8.91公里(其中干流左岸整治3.69公里,干流右岸整治3.968公里,荷树排支流左岸整治0.93公里,右岸整治0.318公里),维修加固2座交通桥。

三、项目总投资为2973.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599.75万元(含工程措施1727.75万元、植物措施649.71万元、临时工程82.61万元、基本预备139.68万元),独立费用316.36万元(含建设管理费74.31万元、招标业务费11.66万元、勘察费设计费171.76万元、工程监理费58.63万元),其他费用57.62万元。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25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二、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于2018年11月1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兴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与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审批部门盖章

2021525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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