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10:23:24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
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2021〕58号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防洪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81-76-01-816648)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径南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河(沟)道及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6288.5公顷;修复7条排洪沟,治理12座崩岗,弃土场2个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绿;整治河长9.58公里,其中进行清淤疏浚长度4.19公里(其中宝山河干流3.86公里,荷树排支流长0.33公里),护岸整治8.91公里(其中干流左岸整治3.69公里,干流右岸整治3.968公里,荷树排支流左岸整治0.93公里,右岸整治0.318公里),维修加固2座交通桥。
三、项目总投资为2973.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599.75万元(含工程措施1727.75万元、植物措施649.71万元、临时工程82.61万元、基本预备139.68万元),独立费用316.36万元(含建设管理费74.31万元、招标业务费11.66万元、勘察费设计费171.76万元、工程监理费58.63万元),其他费用57.62万元。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径南镇宝山河(新洲段支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