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10:33:22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大坪
历史废弃稀土矿山改造治理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发改〔2021〕64号
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兴宁市大坪历史废弃稀土矿山改造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治理大坪镇历史废弃稀土矿山植被裸露、水土流失问题,防止土壤重金属污染,保障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安全,原则同意兴宁市大坪历史废弃稀土矿山改造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地点在兴宁市大坪镇下河岭村与上河岭村交界的河岭矿区、兰亭村黄塘矿区、上大塘村社背坑矿区。
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293593。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2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崩岗地治理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资金来源: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解决。
三、本文件只作为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依据。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等相关手续。
四、待各项前期条件和手续具备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未经我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