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0:36:13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兴发改〔2021〕66号
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和保护水资源环境,保障当地群众用水安全和正常农业生产,繁荣地方经济,原则同意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建设地点在兴宁市永和镇福岭水库和百二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797228。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513.4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隔离防护网8100m,标识牌设立(包括界标40块、宣传牌20块、交通警示牌20块),5t/d、25t/d、100t/d规模污水处理站各一座,截污管4784m,总管网2800m,分类垃圾桶90组。资金来源: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解决。
三、本文件只作为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依据。待各项前期条件成熟和手续具备后,按正常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按基建程序报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此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