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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0:36:13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兴发改〔202166


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和保护水资源环境,保障当地群众用水安全和正常农业生产,繁荣地方经济,原则同意兴宁市永和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议书。建设地点在兴宁市永和镇福岭水库和百二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797228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513.4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隔离防护网8100m,标识牌设立(包括界标40块、宣传牌20块、交通警示牌20块),5t/d25t/d100t/d规模污水处理站各一座,截污管4784m,总管网2800m,分类垃圾桶90组。资金来源: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解决。

三、本文件只作为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依据。待各项前期条件成熟和手续具备后,按正常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按基建程序报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此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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