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6-02 10:39:20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合水镇废弃铁矿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发改〔2021〕68号
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兴宁市合水镇废弃铁矿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治理合水镇废弃铁矿场山植被破坏、防止污水渗入土壤、流入附近河流、影响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安全等,为保障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安全,原则同意兴宁市合水镇废弃铁矿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建议书。建设地点在兴宁市合水镇辖区内的11个堆场,分别为森源矿业公司堆场、森源矿业龙北堆场、森源矿业合水堆场、鑫汇矿业堆场、勇兴矿业堆场、新鑫矿业有限公司、烨荣矿业堆场、友联矿业堆场、鑫合矿业堆场、龙兴矿业堆场及神背坑堆场。
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570095。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62.6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废弃铁矿渣、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挖掘清理和转运无害消纳处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和改良、植被修复、雨水导排工程等。资金来源: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解决。
三、本文件只作为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依据。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等相关手续。
四、待各项前期条件和手续具备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未经我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