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5:07:07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特殊
教育学校启智楼加建教职工宿舍
工程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78号
兴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兴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启智楼加建教职工宿舍工程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诚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启智楼加建教职工宿舍工程的概算。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内的启智楼上加建一层,建筑面积430平方米,设置 9个教职工休息用房,可容纳教职工54人。建设地点: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特殊教育学校内。
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5-440000-04-01-757270。
三、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8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5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四、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兴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启智楼加建教职工宿舍工程 概算核定表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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