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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蔬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7-22 09:49:04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梅州市

兴宁市龙田镇蔬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发改〔202196

一、为保障当地群众用水安全和正常农业生产,繁荣地方经济,根据《关于兴宁市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会议纪要》(兴市府办〔202117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梅州市海河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蔬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长约15km(圳道深0.7米,平均宽度1.8米),项目起点为凉伞村水电站,途经兴合线金星、龙盘村至希望路与兴合线路交汇路口的水利设施改建工程,贯穿覆盖金星、龙盘村2000亩蔬菜基地;圳道清淤,圳道修缮等;清淤量约7783立方米,清淤运距为8公里,圳道维修约30%选择性修缮。

项目代码:2106-440000-04-01-747985

二、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198.5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65.92万元;其他费用23.19万元(含勘测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基本预备费9.46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三、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附件:2021年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蔬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722


 

2021年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蔬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万元)

备  注

建筑工程

安装费

设备购置

其他费

合计

单位

建筑工程费

165.92

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165.92

165.92

万元

含施工临时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19

万元/项

1

建设单位人员费和项目管理费

2.23

万元/项

按0.50%计取

2

经济技术咨询费

1.33

万元/项

按0.50%计取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4.43

万元/项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2007]670 号文           

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2.16

万元/项

依据“粤水造价函〔2018〕3号—关于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勘误及补充说明

5

勘测费

5.73

万元/项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10 号文

6

工程设计费

6.31

万元/项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002]10 号文

7

工程质量检测费

1.00

万元/项

工程质量检测费0.6%

预备费

9.46

万元/项

1

基本预备费

9.46

9.46

万元/项

(一+二)*5%

总投资(一+二+三)

165.92

32.65

198.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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