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5:19:52 |
经过市场调查、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及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局拟订了兴宁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方案,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兴宁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
(一)基础运价标准
起步价2公里内(含2公里)7元;超过2公里(不含2公里)至12公里(含12公里)以内的公里数每公里运价2.00元;12公里(不含12公里)至20公里(含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0.5元(计入计价表内);超过20公里(不含20公里)后可以由司乘双方协商收费(实行协商收费必须首先由乘客提出或同意,并开具手撕式发票),不实行协商收费的,运价按每公里2.5元标准执行。
(二)夜间加价标准:从23时至凌晨6时在正常运价基础上加收30%(计入计价表内)。
(三)等候费标准:免费等候3分钟,满3分钟后,每分钟收等候费0.3元(计入计价表内)。
(四)出租汽车在载客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由乘客负担。
(五)出租汽车在载客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由乘客负担。
二、实施时间
从2022年 月 日起执行,试行3年。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9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3332996,邮箱:xnfgj33329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