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6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12-27 09:59:21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及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经济思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2022年市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发展改革工作,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2022年度,截至11月底,共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议18次,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二是统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读本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从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实践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第一议题,定期组织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规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把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和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等知识列入学习重点内容。号召干部职工加强自我学习,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相关普法学习活动,并组织全体干部利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系统学习,丰富法治教育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为主题,结合发展改革工作进行深入研讨,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2022年兴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精神,把理论学习结合到工作实际中,用以指导工作,推动发展。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印发《2022年兴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兴发改〔2022〕31号),以信用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信用奖惩、信用监管、信用助企等重点领域,提出6个方面22条任务措施,加快构建完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对合同履约特别是政府合同、粮食收储合同、煤电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信用监管。除国家规定不适用信用告知承诺制的以外,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全面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制度。依托梅州市信用平台归集各类信用承诺履约信息,推动实现信用承诺全过程跟踪监管。组织信用承诺,推行企业名称自主上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制定政务信用承诺书32家,制定业务信用承诺书12家,供相关业务主体使用;大力推行审批替代、容缺受理等6类信用承诺,按照《信用承诺信息数据标准(2022年版)》要求归集信息,共收集全市信用承诺信息276条,通过省“一网共享”平台持续向信用广东平台报送信用承诺信息。
(二)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
抓监管,规范投资审批。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强化项目建设必要性、资金来源和概算审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严防超投资建设。1-12月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共511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2个,工业产业项目431个,民生保障项目38个;总投资180.51亿元,共核准招标项目37宗,其中公开招标34宗。全年概算审查项目共52个,总投资26.7亿元,核减概算合计7254.33万元。
抓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截至12月15日,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383个县级市277位。全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共公示行政许可21608条,行政处罚2879条。协调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做好“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共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3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200份,参与9300人次,全市10家银行101家网点参与,营造了全社会良好信用氛围,助力创文工作。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查询5批次共185名公务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粤系列”平台推广应用。全方位加大对“粤省事”“粤商通”“粤智助”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施容缺受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优化审批流程,企业备案、变更手续全部通过广东省在线监管平台办理。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
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聘请广兴律师事务所曾荣松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并参与一批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9份,解答法律咨询24次,参与事务研判讨论12次。
(四)抓管理,提升价格法治能力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改革面积灌区骨干工程用水计量设备安装,出台《农业分类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依法开展调整定价工作,调整合水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依规制定或调整水口、坭陂、新陂、叶塘等共6家自来水价格。制定我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标准。抓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成2022年早、晚稻三大专项调查,早晚稻总成本同期对比上升15.45%。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推送市场价格动态信息15条、2022年兴宁市购买农资数据、2022年农户存售粮明细。推进华润燃气配气、公办高中住宿、生均教育培养等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认定案件共160宗,涉案总金额224.12万元。加快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2022年160宗案件均在线完成,补录2021、2020、2019年三年度全部存量案件。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度,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性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普法教育措施、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和氛围不足。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一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服务职能,自加压力,主动作为,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推广信用监管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对照优化广东省营商环境65项对策建议,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18个案例,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三是同时抓好禁毒宣传管理、创文创卫、普法、综治、信访、政务公开、保密、人事管理、妇委会、工会、地方病防治等工作。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兴宁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