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18 16:15:48 |
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一是着力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户用分布式光伏并网975户,总装机容量为36.909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2275户,总装机容量为128.337兆瓦。推动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资源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二是大力推进存量复合光伏项目建设。推动广东兴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兴宁市四望嶂120兆瓦光伏项目,中国能建兴宁市坭陂镇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900万元。三是加快光伏发电消纳配电网升级改造,全市实施输变电工程3个,新增农网升级改造486公里,新增分布式光伏消纳容量155.98MW。启动110kV黄槐变电站、110kV坭陂变电站建设前期工作,加快110kV兴中变电站开工建设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充电桩项目建设。2024年,充电桩项目备案20个,直流充电桩2028台,总功率为191670千瓦;交流充电桩339台,总功率为2373千瓦;完成安装直流充电桩44台,交流充电桩6台。五是协助推动储能项目落地。储能项目备案3个,总投资28亿元,其中,界电能源储能电站完成土地招拍、电网接入方案报审等前期工作(10月已报开工),粤水电储能电站完成土地租赁、电网接入方案报审等前期工作(12月已报开工)。六是配合推进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项目,梅州-五华-兴宁项目,42.91公里管线施工全部完成;兴宁—和平—连平项目,20.4公里管线完成施工扫线15公里(68.18%)。七是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执法行动4次、日常经营安全检查15次共30家加油站、电力安全检查8次,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二、严格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严格落实。一是做好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衔接。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节约能源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全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发电)项目1个,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项目11个;2家高耗能水泥企业稳步降耗。在谋划项目方面,严守“四个红线”,落实产业政策,特别是“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坚决杜绝“两高”项目纳入“十四五”重大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库。严把“两高”项目立项关。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两高”项目变相审批建设。至目前全市无新建“两高”项目立项。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二是加强节能监察。2024年,完成了对1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两家水泥企业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和6家造纸企业专项监察工作。
三、积极构建有利于生态环保的产业体系。一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紧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兴宁实际,我局起草了《兴宁市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初稿),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等奠定基础。二是积极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加快推进梅州市中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辆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利用新建项目(一期)建设,2024年完成投资1亿元。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全民行动。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转型,节能攻坚”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发放节能降碳宣传资料、扇子、纸巾、矿泉水等,400多人参加,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扇子300多把,纸巾200多包,矿泉水200多瓶,解答群众问题50余条。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局利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持续组织开展节能降碳知识科普、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系列活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