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10:28:33 |
2025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一是着力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市户用分布式光伏并网726户,总装机容量为39.104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2986户,总装机容量为230.903兆瓦。推动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资源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280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存量复合光伏项目建设。推动中国能建兴宁市坭陂镇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0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充电桩项目建设。2025年,充电桩项目备案29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31台,总功率为42860KW;交流充电桩4台,总功率为42KW。四是协助推动储能项目落地。目前,我市新型共享储能电站纳入省级规划的有2个项目,总容量达320兆瓦/640兆瓦,两个项目正加快建设中,预计明年初和明年中旬分别并网使用。五是全力配合推进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项目,正加快阀室和分输站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二、严格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严格落实。一是做好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衔接。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节约能源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至目前,全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发电)项目1个。在谋划项目方面,严守“四个红线”,落实产业政策,特别是“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坚决杜绝“两高”项目纳入“十四五”重大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库。严把“两高”项目立项关,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两高”项目变相审批建设。至目前全市无新建“两高”项目立项。二是加强节能监察。2025年,完成了对1家重点用能单位、1家水泥企业和1家已通过节能审查并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项监察工作。
三、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紧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兴宁实际,我局起草了《兴宁市关于提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路径及项目的报告》(代拟稿),进一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全民行动。组织开展2025年“节能增效,焕‘新’引领”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发放节能降碳宣传资料、扇子、纸巾、矿泉水等,400多人参加,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解答群众问题50余条。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局利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持续组织开展节能降碳知识科普、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系列活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