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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浏览次数:-作者: 发改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10:23:36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兴发改〔201855

一、2018年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824万元,建设任务约5500亩,建设地点分别在布骆村、佛坳村、将军村、上河岭村。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建设资金由中央和省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解决。项目招标事项业经我局核准(详见附表)。

二、项目代码:2018-441481-76-01-80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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