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发改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20 08:45:58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批复
兴发改[ 2018] 162 号
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提高宁中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益,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附属楼楼顶,总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建设一个规模为104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主要设备由单晶硅光伏组件、铝合金支架、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并网系统等组成。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均发电量约13万千瓦时。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0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约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兴宁市扶贫局下拨631专项资金解决。
四、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81-44-01-84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