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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兴田街道一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2-05 15:35:08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6号

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在兴田街道一联村(原一联村村委加工厂)屋顶,安装规模为97.44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面积约433平方米,项目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3.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11万元(包含劳务报酬: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自筹解决。

劳务报酬: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10人用于光伏板材料搬运和光伏板附属设施建设,劳务报酬300元/天,发放劳务报酬8万元,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10.93%,劳务报酬应在方案或概算(预算)中予以单列。

批复时间: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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