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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0:09:05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07号

建设内容:对罗浮镇小佑村、永和镇林场村、蓝排村、合水镇中官村、坭陂镇新湖村、黄陂镇联丰村实施地质环境隐患治理、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工程,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量为9个,合计面积19.1公顷。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概算319.9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80万元,预备费用15.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解决。

批复时间: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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