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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新圩镇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11:39:58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5〕44号

建设内容:1.修复水毁道路3700平方米,其中船添村300平方米、曹田村2100平方米、大村村500平方米、蓝二村800平方米;2.护坡护岸加固1332立方米,其中大村村500立方米、梅华线新圩镇船添村委对面山体168立方米、新圩镇官峰河(官峰-船添段)560立方米、官峰村上下池排104立方米;3.排灌沟渠及河道清淤12250立方米,其中新里村主排灌沟1750立方米、新圩镇大村河茶星段5000立方米、新圩镇官峰河(官峰-船添段)5500立方米;4.道路硬底化13130平方米,其中蓝二村2800平方米、步东村1750平方米、新丰村3500平方米、新圩镇大村河茶星段5000平方米、官峰村上下池排80平方米。项目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3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80万元(含劳务报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71万元,预备费49.1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劳务报酬: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200人(普工150人、砼工30人、钢筋工10人、支模工10人),劳务报酬150~300元/天,发放劳务报酬367.5万元,劳务报酬约占拟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45.94%,劳务报酬应在方案或概算(预算)中予以单列。

批复时间:202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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